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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工人医院 关于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的规定
作者:党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1-23

秦工医党〔2018〕1号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

关于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积极整改秦人大2017年31号文件对医疗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对首问负责制规定如下:

1、在全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涵盖从患者入院始至患者离院终。

2、患者到医院职能部门办事或到医疗科室就诊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接待和帮助来访者,不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4、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诊疗。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5、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办事的人到承办部门或科室,交承办部门或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员。

6、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部门或科室一同解决。

7、办理的事项、就诊的项目不属于本部门或科室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之其办理、就诊的部门。

8、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部门或科室办理。

9、承办部门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要求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原因。

10、对事情紧迫或病情危急、年老体残等特殊患者,首问责任人在没有重大抢救任务的前提下,必须亲自护送或陪送到相关部门。

11、院医德医风考核小组和回访中心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分析有关投诉反应,并每月在全院讲评会讲评。

12、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记入本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并严格按医德医风奖惩办法执行。

13、本规定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党委

201813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1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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