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8-13
为落实市卫计委关于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更好的推进我院党风、行风、院风建设,完善院务公开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医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职工关切,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医院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1. 完善公开目录编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要求,认真做好院务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等工作,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
2. 建立健全动态扩展机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 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有效获取医疗服务信息。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减少医患矛盾。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二)全面落实权力运行公开机制。
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院办室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三)切实做好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科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认真落实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
三、公开内容
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内容,创新载体建设,切实加强对办事公开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主要抓好两大方面:
对具有行政特点的权力:一是决策权。建立完善党委会、院务会、科室会议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纳入相应的会议研究,重要会议必须形成纪要,在规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基建权。认真落实基建项目"十公开",严格基建工作程序和招标规定,强化审计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三是采购权。大力推进医疗器械、物资设备阳光采购,确保政策透明、制度公开、管理有效、监督到位。强化医院药事管理,对审核、购入药品的过程、结果进行公开。四是财务权。推进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和效益等情况的公开,落实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社会捐助管理等规定,各项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五是人事权。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招录聘用、晋职晋级、绩效工资、职工福利等事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对具有行业特点的权力:一是医务人员执业权。落实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学分制在岗教育制度,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对索要或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责令其暂停执业、收回执业证书。二是临床诊疗权。按照卫生部要求,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坚持推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三是临床处方权。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坚持处方点评制度,深化药品"三双"监控,对处方实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严防通过开具处方牟取私利。四是医用耗材、试剂使用权。建立完善分级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集中采购,建立健全实时监控制度,严禁科室、个人擅自采购和使用非集中采购产品。五是医药收费权。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化管理,坚持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清单、费用核查、查询制。对医药费用较高的病例,要纳入内部审计程序。六是业务科室管理权。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行为,加强新业务、新技术引进管理,建立完善科室奖金分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一)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公开;编印发放各种资料。
(二)一些阶段性的重要事项,可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三)通过医院公示栏、医院网站、中层干部大会等形式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公示栏内容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更换新内容。
(四)医疗服务信息和医疗承诺内容可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及时更新。
(五)凡是制度性规定、情况通报、会议纪要、重要讲话、日常教育内容利用医院网站、公示栏等公开。
(六)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利用年初卫生局党委组织的领导班子考评会议实行公开。
(七)院务公开的时限、政策性、制度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每季度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五、院务公开工作组织和实施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或修改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院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班子组成,院长任组长。
(二)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李志国兼任,各职能科主任是所负责公开内容的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开内容的电子板和书面材料,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审定公开内容,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督导以及公示内容的建档。
(三)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意见的征集及信息反馈,具体由工会负责,工会主席是院务公开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要加强日常相互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对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
总之,院务公开工作要形成党政共同负责,部门通力合作,工会实施监督,职工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群众、职工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根本上维护职工、患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和谐、稳定、快速的向前发展。
附件:1、院务公开小组名单
2、医院信息公开目录
3、院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