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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注意事项
作者:宣传科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7-05

1、下海时切勿太饿、太饱和过度疲劳。饭后一小时才能游泳,以免抽筋。

2、饮酒、感冒、生病、身体不适或虚弱者不宜游泳。

3、下海游泳要有同伴相陪,以便互相照顾;游泳时不能互相打闹,以免溺水或呛水;未成年人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不能近海玩耍及下水游泳。

4、夜晚及水温太低、太凉不宜游泳,风浪太大、照明不佳不宜游泳,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不宜游泳。

5、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游泳技术不精良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或离海岸较远区域;时刻留意自己是否因兴致或被海水冲出太远,及时调整返岸方向。

6、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7、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求救。

8、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呼吸停止者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在急救的同时拨打120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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